深建質安〔2019〕21號
前海管理局,各區住房建設局 、大鵬新區城市建設局 、深汕特別合作區住房建設和水務局,市質監站 、市市政站,各建設 、勘察 、設計 、施工 、監理 、監測單位,各有關單位:
2019年1月29日,羅湖區東曉街道東立項目深基坑工程發生局部坍塌,坍塌麵積約200平方米,造成基坑周邊臨時板房垮塌,並對周邊建築物造成影響 。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其安全風險及造成影響較大,應深刻汲取教訓 、舉一反三 、引以為戒 。為強化我市深基坑工程管理,保障深基坑及周邊環境的安全,現就加強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 、嚴格落實危大工程管理規定,強化基坑工程安全管控
建設 、勘察 、設計 、施工 、監理、監測等單位應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加強對深基坑工程方案設計階段及施工階段的風險管控,從嚴進行設計方案評審,不得以經濟等因素為理由降低基坑安全係數;嚴格按程序對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評審,施工過程應認真做好交底 、檢查 、階段驗收及檢測,杜絕隨意變更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及時進行基坑監測並反饋監測數據,對基坑安全狀態進行評估;認真做好基坑及周邊環境巡查,及時反饋基坑周邊裂縫情況 。
各單位要將深基坑工程作為節後複工檢查的重點內容,全麵排查整改風險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
二 、嚴禁在基坑邊搭設臨時板房,嚴控基坑周邊堆載
各單位應嚴格落實《深圳市深基坑管理規定》(深建規〔2018〕1號)相關要求,嚴禁在基坑深度一倍範圍內搭設臨時板房或堆放其它荷載 。若確因場地製約需在危險區域搭設板房或堆載的,須經基坑設計單位進行荷載計算並出具書麵設計文件方可實施 。
三 、加強對超過設計使用期限基坑工程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支護結構安全穩定
對因各種原因(如中途停滯)導致基坑支護使用時間超過設計使用期限的基坑工程,各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基坑支護結構安全穩定 。建設單位應繼續組織第三方監測單位進行基坑監測,定期上傳監測報告;要安排專人對基坑及周邊環境進行日常巡查,發現異常及時上報;要定期組織岩土專家對基坑安全狀況進行評估,根據專家意見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
四 、強化基坑工程監督執法,嚴厲懲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各區(新區、合作區)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市 、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認真貫徹執行危大工程及我市深基坑工程管理的有關規定要求,加強對深基坑工程設計方案的抽查,組織專家評估,加強對深基坑工程的源頭把關;要對深基坑工程施工進行嚴格監督執法,對超挖 、不按方案施工 、不按程序變更 、不及時進行基坑檢測或監測 、不采取有效措施處理超期基坑工程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從嚴從重進行懲處 。
特此通知 。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9年2月1日